為落實公部門性別主流化之推動,培養公務人員具有性別敏感度,本院於93年10月21日函頒之「各機關公務人員性別主流化訓練計畫」,明定各主管機關辦理相關訓練課程,歷經6次修正,並於107年2月7日函頒修正「各機關公務員性別主流化訓練計畫」,將實施對象擴大至政務人員並新增訓練辦理原則。各機關可藉由調查所屬人員興趣及需求、結合性別與主管業務並參考「性別主流化基礎及進階課程內容分類表」規劃相關課程。
為利各機關規劃合宜之訓練課程並提供公務員自主學習之平臺,本院建置「性別意識培力資源整合平臺」,整合中央部會、地方主管機關及本院性別平等處辦理性別主流化訓練資訊與資源,以服務使用者需求為設計主軸,「想開課」提供辦訓人員規劃課程之素材,「學習趣」提供公務員自主學習之資源與管道,歡迎各機關多加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