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DAW引用指引及案例
為輔導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擬訂政策、計畫及措施時,皆能融入性別觀點、主動創新推動性別平等措施、性別主流化及CEDAW,積極消除性別歧視,促進性別平等,特訂頒「行政院辦理直轄市與縣(市)政府推動性別平等業務輔導獎勵計畫」,每2年評核地方政府,並辦理觀摩交流及輔導,藉由專家培力與交流學習,提升業務橫向與縱向聯繫與溝通協調能力,促進中央與地方、政府與民間之政策對話,提升地方政府推動性別平等業務之量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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