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主流化」自民國84年聯合國第4屆世界婦女大會首度提出後,在國際間已被視為推動性別平等之重要策略。我國自94年推動實施「行政院各部會推動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以來,便已將「性別分析」列為推展性別主流化的重要工具,為使政府機關及各界加強認識性別分析,本院於「重要性別統計資料庫」下建置「性別分析」專區,將逐步蒐羅本院各部會或專家學者所提供之案例,提供觀摩與擴散學習之用。
性別分析是社會經濟分析的一個次分類,其目的有兩個:首先,性別分析可以突顯出對於問題和解決方法的性別關聯;其次,透過性別分析也可以清楚說明這個影響(譯註:存在的問題有無性別差異、解決的方法有無考量性別需求等)以及其他可能的行動方案(UNDP, 2001)。性別分析強調在作成各項決策之前,須考量不同的性別角色、性別認同與性傾向,運用性別為基礎的相關事實資料(含性別統計等量化與質化資料)據以分析不同性別在經濟、社會、文化、環境和政治結構等面向下,處境的差異及現象的成因,並考量多元交織的不同因素(如種族、族群、年齡、地域、文化等),辨認其差異和需求,依據性別分析報告之結論或建議,調整計畫資源配置,或延伸發展其他計畫以處理相關議題,以促使政府資源配置得以合理分配,讓不同性別者皆能平等的獲取參與公共事務及資源取得之機會,最終達到實質性別平等之目標。
以下連結蒐集國內外現有資料,可作為現階段瞭解及運用性別分析之參考。
98年度由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辦理「性別聯絡人聯繫會議暨性別分析工作坊」。參與者就性別主流化的推動經驗、性別分析的觀點運用等主題進行對話討論,會中並以都市原住民發展計畫為引導範例。
聯合國開發計畫總署(UNDP)於2001年即開始發展性別分析,並在2016年發展出性別分析教育訓練文件,說明性別分析的定義、重要概念,以及運用於方案的操作步驟。
加拿大從70年代起便已推行「以性別為基礎的分析(Gender-based Analysis, GBA)」,並且在部會間普遍推動,並於2010 年後改版為「以性別為基礎的分析+」 (Gender-based Analysis Plus, GBA+),加號代表性別分析的意涵超越性別,包括相關的交織因素(如年齡、教育程度、文化和收入)。
4.我國「性別分析參考手冊」─運用於性別影響評估的概念與實作
我國所發展的性別分析是強化性別觀點的技巧,協助公務同仁於業務中深化分析其中的性別內涵,同時也能做為推動其他性別平等業務時可以運用的指引技巧。在此脈絡之下,針對性別影響評估發展一套參考做法,協助公務同仁學習如何運用性別分析技巧提升性別影響評估品質,進而應用於業務中落實性別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