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DAW引用指引及案例
行政院性別平等會自101年成立,採三層級議事運作方式(詳見議事手冊),其中,分工小組會議分別由6個分工小組秘書單位召開,為節省行政成本及提升會議運作效能,經本院性別平等會第7次委員會議通過決定調整部分分工小組名稱及權責,各分工小組名稱及其秘書單位為:
各分工小組工作內容臚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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