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積極推動性別平權,消除性別歧視,我國首創性別平等專責單位「行政院性別平等處」自101年1月1日成立迄今已滿1周年,這一年來在行政院性別平等會督導下,與各部會合力透過「性別平等政策綱領」的推動,以及「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的落實,使我國性別平等的推動邁進嶄新的一頁。
回顧這一年來,我們在性別平等政策綱領、性別主流化、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地方性別意識培力及國際接軌上有下列的成果:
(一)落實性別平等政策綱領:透過建置性別平等政策綱領填報資訊系統及性別平等部會分工小組,督促各部會以「性別平等政策綱領」之7大主軸及245項具體行動措施作為政策施政藍圖,依據分工按季填報及檢視具體執行成果。
(二)推動「行政院各部會推動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 101年12月1日院長主持「101年行政院高階人員性別平等交流座談會」,各部會主任秘書級以上主管參與,以提升政務人員及高階文官性別平等意識,促使性別觀點融入於政策。另本院召開「推動性別主流化專案會議」,作為性別主流化之跨機關平台,討論性別影響評估滾動修正方向、性別統計現況問題及精進作為等重要議題。同時研議性別影響評估資料庫規劃建置事宜,完成52項中長程個案計畫及法律案性別影響評估之審查。
(三)落實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本院於101年6月21日函頒「性別平等大步走-落實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計畫」,完成CEDAW法規檢視講義編撰及培訓師資,辦理16場法規檢視種子培訓營、建置法規檢視填報系統、研發CEDAW線上數位課程,並督促中央及地方政府辦理宣導與訓練,將於103年底完成法規之制(訂)定、修正或廢止及行政措施之改進。另為全面宣導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製作短片、廣播及海報,積極向社會大眾宣導性別平等,逐漸達成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 。此外,於101年11月1日函頒「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第2次國家報告撰寫計畫」,完成國家報告參考手冊編撰及審議,目前刻正進行撰寫人員培訓,預計今(102)年進行第2次國家報告撰寫事宜。
(四)推動地方性別平等培力工作:為使性別平等業務紮根於地方基層,促進行政院性別平等會委員與地方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的政策對話與經驗交流,研訂「101年地方政府及婦女團體性別平等培力營計畫-建立中央與地方婦權會的對話橋樑」,分別於臺北、新竹、臺中、臺南、高雄等地,辦理地方政府及婦女團體性別平等培力營,積極宣導性別平等政策理念,使地方政府婦權委員會及相關主管人員充分瞭解中央推動之各項性別平等政策,除提供跨區域的政策對話平台,也同時強化地方婦女團體倡議能力,地方政府參與人員及各地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之委員皆給予正面回饋。
(五)促進婦女國際參與及強化婦女經濟參與:透過參與國際性別相關會議,包括聯合國婦女地位委員會(CSW)及非政府組織周邊會議、APEC婦女經濟論壇等會議,掌握及瞭解聯合國及國際間性別/婦女議題與發展趨勢,與各國政府及非政府組織代表互相交換經驗,為我國相關政策注入嶄新思維;並於返國後,賡續督導相關部會推動國際倡議之婦女權益或性別相關宣言,培力青年國際參與人才,提昇我國性別平等議題之國際能見度。
展望未來,本院性平處將持續推展性別平等意識納入各項施政,積極推動性別主流化工作,落實「性別平等政策綱領」及踐行「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並於今(102)年完成國家報告撰寫,103年發表國家報告,以促進婦女在政治、法律、社會、經濟、教育、就業、福利、健康醫療、婚姻家庭等領域的權益及參與,建立性別平等、多元包容、永續共享的公義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