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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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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10年度

日期:111-04-12
資料來源:性別平等處

為深化我國性別平等發展,呼應國際重視性別平等議題之潮流,本院研修性別平等政策綱領(以下簡稱性平綱領),統合跨部會推動各項性別平等政策,督導中央各部會及地方政府落實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以下簡稱CEDAW)及辦理第4次國家報告專要文件初稿及二稿會議、CEDAW第34號至第37號一般性建議法規檢視、推動及研修性別平等重要議題、發展各縣市政府推動性別主流化參考手冊、促進國際參與及交流並舉辦性別平等觀念推廣活動,期能將性別觀點融入政府施政中,確保不同性別者於各領域皆獲得充分發展及保障,最終達到實質性別平等,營造一個多元共治、資源共享與平權共贏的永續社會。

壹、 重點成果

一、 修正性別平等政策綱領
本院於100年函頒性平綱領,作為我國性別平等政策最高指導方針,並於106年修正函頒,以與時俱進、回應社會各界建議。惟為使性平綱領朝向整體性政策目標及策略方向發展,並能適時掌握及順應社會與國際脈動趨勢,以及符應現行性別平等工作之推動機制,爰於110年5月再次修正性平綱領,邀請性別平等專家學者、本院性別平等會(以下簡稱性平會)委員研商討論,並參酌各部會所提供之意見後,提報性平會第23次委員會議討論通過。
有關110年性平綱領修正重點包括調整整體架構、大幅簡化內容文字,將原性平綱領7大領域之政策願景與內涵及221項具體行動措施,凝聚為6面向、33項推動策略,並納入國際公約、宣言及發展目標之精神,以及特別關注不利處境者權益之保障,另明訂由本院督導各部會以性平綱領為藍本,運用性別主流化工具,訂定性別平等推動計畫,以落實我國各項性別平等工作之推動。

二、 促進女性公共參與
為促進公私部門女性人才交流,增加女性參與公共事務並進入決策階層之機會,於11月29至12月1日、12月20至21日舉辦第4屆「挺身而進.女力交流-公私部門女性人才交流研習」,邀請各領域專家學者、企業代表和資深高階文官授課。本院所屬機關、地方政府、大專校院、民間事業機構及團體等公私部門30名學員完成38小時研習課程,有助於提升學員對公共政策與事務的瞭解與參與意願的提升,以及強化推動各領域事務之性別觀點。

三、 撰寫CEDAW第4次國家報告
依據本院109年10月函頒「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第4次國家報告作業計畫」,成立國際審查指導小組,由7位熟悉CEDAW報告制度、長期關注婦女人權之專家或民間團體代表組成,就洽邀國際審查委員及辦理國際審查會議等事項提供建議。本院並於109年底邀集本院及其他四院之國家報告撰寫人員舉辦說明會,要求各撰寫機關於110年上半年提交國家報告共同核心文件及專要文件資料後,由本院編纂完成及公布國家報告初稿。其後於110年6月至12月辦理第1輪書面及第2輪實體座談會,徵詢國內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意見,本院及各機關參考相關意見後進行修正,以精進CEDAW第4次國家報告內容,具體展現我國於106年至109年間,於建立性別平等機制、公共參與、人身安全、教育、工作、健康、家庭婚姻等各面向推動婦女人權及性別平等之重要成果。

四、 參與台美「印太民主諮商」會議
首次於11月15日參與台美「印太民主諮商」會議,其中「性別平等」場次,由駐美國代表處蕭大使美琴主持,並由美國國務院多元性別(LGBTQI+)族群人權特使Jessica Stern及本院性別平等處(以下簡稱性平處)吳處長秀貞簡報我國性平發展概況,雙方就我國及印太區域LGBTQI+人權議題交換意見研討性別議題國際趨勢,並同意於2022年於「全球合作暨訓練架構 (GCTF)」下共同辦理LGBTQI+權益及女性賦權相關議題研討會。

貳、 各項業務推動情形

一、 落實本院性別平等會運作機制
於3月、9月分別召開性平會第23、24次會前協商會議,研商與性別有關之政策議案;於4月、10月分別召開第23、24次委員會議。在性平會委員的協助下,推動促進性別平等之重要工作。會議報告及討論議題摘述如下:
(一) 第23次及24次委員會議
1. 報告案:就委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情形進行報告及追蹤,並就「CSW-NGO展現女力外交政策之成效」、「『建構安心懷孕友善生養環境』辦理成果」、「促進國家競技運動之性別平等」等議題進行報告。
2. 討論案:就「性平綱領研修辦理情形」、「建請編列足額產前檢查年度預算並新增檢查次數與項目,以建構安心懷孕友善生養的環境」、「建請性平處於明(111)年度第一次大會上報告各部會考核等第,邀請表現優異部會分享,並組成支援小組提供改善策略,加速機關制訂性平政策之腳步」、「為提高女性生育率,建議進行生育意願及需求調查,力促家庭與工作之平衡」、「為因應日益嚴重之數位性別暴力,擬加速數位性別暴力防治之立法時程,並立即強化執法人員對數位性別暴力之知能」等議題進行討論。
(二) 第23次及24次會前協商會議
1. 報告案:就「性別平等重要議題(院層級):『強化高齡社會之公共支持』、『促進公私部門決策參與之性別平等』109年1至10月辦理情形」、「108-109年推動性別平等國際交流策略成果」、「新南向政策中女性人才的導入、參與、發展及規劃案執行情形」、「不符合CEDAW規定之法規及行政措施修正進度」等議題進行報告。
2. 討論案:就「有關雇主為工作場所性騷擾行為人之申訴處理機制,及研修性別工作平等法增加雇主性騷擾之行為罰辦理情形」、「建請性平處召集勞動部、衛福部、警政單位等相關單位,儘速進行疫情衝擊的性別統計專案調查,以通盤了解與掌握我國受疫情衝擊下的性別圖像、性別影響評估,並進行性別相關政策的前瞻性調整」、「建請衛福部、科技部研擬性別分析納入人體研究相關具體措施與規範,以跟上國際趨勢」等議題進行討論。

二、 性別平等重要議題110年度推動成果
(一) 推動三合一政策之托育公共化
衛福部等3個部會研提「透過公共托育設施布建,提高0-2歲公共托育供給量」等7項策略,提供平價、近便性與可及性兼具之公共化托育及教保服務。重要成果包括:0至未滿2歲兒童家外送托數為5萬3,382人,家外送托率達17.13%,全國公設民營托嬰中心及社區公共托育家園共313處;全國準公共保母2萬2,880人(簽約率92.98%);簽約私立托嬰中心859 家(簽約率97.84%),全國公共及準公共托育供給量達8萬8,805個收托名額。2-5歲幼兒110年度整體入園率達74.29%。106年至110年度累計增設公共化幼兒園計2,155班,增加約5.5萬個就學名額。
(二) 提升女性經濟力
勞動部等4個部會研提「促進婦女創(就)業」等6項策略,期能建構友善就業環境,提升女性勞動參與率,以及縮小職業性別隔離及薪資差距,重要成果包括:勞動部辦理多元類別職業訓練、育嬰留職停薪復職協助措施、協助女性退休者推介就業、辦理「發展事業單位同工同酬檢核表之研究」提出同工同酬檢核表;經濟部協助女性成立新創事業、辦理「女性創業菁英獎」,將「營造性別平等友善職場工作環境」、「彈性工作時間、地點」、「僱用二度就業婦女」、「鼓勵企業僱用中高齡勞工」分別納入廠商或企業輔導、表揚/獎勵或審查機制之評選準則;農委會辦理農民學院婦女優先班、鼓勵女性擔任自然教育中心環境教育教師、完成田媽媽設立輔導及管理原則修正發布;教育部辦理性別平等教育到校講座、研發破除性別刻板印象相關示例等。
(三) 去除性別刻板印象與偏見
內政部等18個部會研提「消除宗教禮俗文化中的性別歧視」等7個策略,期能消除基於男女任務定型所產生之偏見,使雙親瞭解教養子女為其共同責任,並促進對多元性別及多元家庭之認識與接受度。重要成果包括:法務部與機關或團體合辦活動宣導同性婚姻相關法律及反歧視等平權理念;文化部完成21項重要民俗訪視並訪談觀察祭儀活動參與者之性別組成;勞動部鼓勵失業女性參加工業類職業訓練,翻轉工業類就業市場僅適合男性之性別刻板印象;衛福部補助民間團體辦理34場次破除傳統家事分工及性別平權相關活動;勞動部辦理7場次提升勞動檢查員性別平等意識訓練;教育部促請學科中心強化性別平等教育議題融入各領域課程設計,建立學生性別平權之概念;原民會等7個部會辦理相關宣導活動或製播強化女性正面描繪之節目。
(四) 強化高齡社會之公共支持
衛福部等11個部會研提「增進社會參與、提高生活自理觀念」等5個策略,期能支持高齡者積極參與社會,提高生活自理觀念,延緩老化、預防失能,減輕女性照顧負擔。重要成果包括:衛福部廣佈巷弄長照站,至110年共布建3,621處C據點;農委會透過「幸福農村推動計畫」輔導農村高齡者參與社區活動;內政部推動騎樓整平計畫及公共環境改善計畫,至110年已整平騎樓長度約1萬500公尺;交通部設置國家公園無障礙步道,110年市區客運「路線」無障礙率達73%;科技部補助與「強化高齡社會之公共支持」議題相關計畫成果共3件,如老年女性網路科技的運用與生活世界的擴展、臺灣老年失智患者照護者自我關愛與憂鬱症的交互作用;經濟部開發亞健康族群日常生活輔具及推廣使用,如「智匯網尿布尿濕偵測照護服務計畫」之尿布尿濕偵測裝置。
(五) 促進公私部門決策參與之性別平等
經濟部等26個部會透過研議相關措施或修正相關規定,提升公私部門女性參與決策之比例,並促進女性賦權。重要成果包括:財政部、金管會、工程會、原能會及公平會等優先建議性別比例較少者擔任委員;金管會增加委員人數並聘請女性擔任;教育部、交通部、衛福部及海委會於屆期改選時推薦男女代表相同名額;工程會蒐集並建置女性專家學者資料庫;財政部及經濟部推動相關工作考成指標;農委會適時宣導等,以提升所屬委員會委員、政府捐助財團法人及國營事業董、監事性別比例衡平性;內政部、農委會推動相關獎勵輔導或評鑑考核措施;勞動部辦理性別意識培力課程等,鼓勵女性擔任理、監事或選任人員。

三、 友善生養相關政策推動成果
(一) 友善職場的育兒措施
1. 為營造友善生養職場環境,勞動部《性別工作平等法》及《就業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分別於110年12月28日及110年12月24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重點包括產檢假由5天調增為7天、「陪產假」修正為「陪產檢及陪產假」,並由5日增加為7日,以促進親職責任;另勞工受僱於未滿30人事業單位,也可向雇主協商適用減少或調整工作時間;並放寬育嬰留職停薪之規定,讓夫妻雙方可同時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及請領津貼。
2. 勞動部於110年6月4日發布修正「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放寬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之彈性,受僱者在子女滿3歲前,如有少於6個月育嬰留職停薪之需求可依規定提出申請,但每次仍不得低於30日,且少於6個月之育嬰留職停薪申請以2次為限,但其屬於6個月以上者,無次數限制。另勞動部於同日訂定「育嬰留職停薪薪資補助要點」,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由6成投保薪資增至8成,自110年7月1日施行,以強化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勞工之經濟性支持。
3. 有關育嬰留職停薪推動成效:
統計110年7月至12月軍公教及勞工申請育嬰留停津貼人數均較109年同期增加,且男性增幅均較女性為高,有效幫助育兒家庭,促進雙親共同落實家務分工。各受僱者請領人數之統計如下:
(1) 勞工部分:統計110年7月至12月受僱勞工申請育嬰留停津貼者,人數為4萬7,505 人(男性1萬368人、女性3萬7,137人),與109年7月至12月申請人數為3萬6,366人(男性6,614人、女性2萬9,752人)相比,增幅為1.3倍多(男性近1.57倍、女性近1.25倍)。
(2) 公教人員部分:統計110年7月至12月公教人員申請育嬰留停津貼者,人數為3,044 人(男性393人、女性2,651人),與109年7月至12月申請人數為2,727人(男性263人、女性2,464人)相比,增幅為近1.12倍(男性1.49倍多、女性近1.08倍)。
(3) 軍職人員部分:統計110年7月至12月軍職人員申請育嬰留停津貼者,人數為3593 人(男性237人、女性2356人),與109年7月至12月申請人數為469人(男性171人、女性469人)相比,增幅為1.26倍多(男性1.38倍多、女性1.19倍多)。
(二) 鼓勵民間企業參與托育服務及擴大公部門員工托育服務
1. 科技部於110年度執行托兒補助共計60萬7,600元,於三個園區共計補助7家事業單位,並協助辦理哺集乳室、托兒設施或措施等托兒服務。
2. 教育部、財政部等機關於110年度新設11家托育設施,包含7家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2家非營利幼兒園及2家托嬰中心,擴大提供公部門員工之托育服務。
(三) 建構友善生養的健康環境
1. 110年7月1日擴大實施體外受精(俗稱試管嬰兒)人工生殖技術補助方案,補助對象自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擴大至夫妻一方具我國國籍之不孕夫妻,且妻年齡未滿45歲者。統計至110年12月底,民眾提出申請補助資格審查通過者約3萬411案,其中約1萬5,916件已開始接受治療且請領補助費用。
2. 為保障母嬰健康,110年7月1日起提供全國懷孕婦女14次免費產前檢查、第24-28週妊娠糖尿病篩檢及貧血檢驗、3次超音波檢查服務,以及於第35-37週補助1次乙型鏈球菌篩檢。

四、 持續推動數位/網路性別暴力防治工作
(一) 110年1月本院函頒「數位/網路性別暴力之定義、類型及其內涵說明」;並請部會逐一檢視主管法規與措施:
1. 定義:係指「透過網路或數位方式,基於性別之暴力行為。即針對性別而施加他人之暴力或不成比例地影響他人,包括身體、心理或性之傷害、痛苦、施加威脅、壓制和剝奪其他行動自由等。」(參酌CEDAW一般性建議第19號第6段意旨)。
2. 類型:包含(但不限於)「網路跟蹤」、「惡意或未經同意散布與性/性別有關個人私密資料」、「網路性騷擾」、「基於性別貶抑或仇恨之言論或行為」、「性勒索」、「人肉搜索」、「基於性別偏見所為之強暴與死亡威脅」、「招募引誘」、「非法侵入或竊取他人資料」、「偽造或冒用身分」等10項(各該類型之內涵詳請參閱「數位/網路性別暴力之定義、類型及其內涵說明」)。
(二) 110年3月本院召開數位/網路性別暴力防治政策第3次研商會議:關於未經同意散布他人性私密資料防制(治)法規訂修事宜,決議採行研修刑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方式辦理:
1. 請法務部針對未經同意散布他人性私密資料之行為,於刑法增訂相關罪名。
2. 請衛福部修正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之性侵害犯罪定義,納入前揭刑法增訂之罪名;並修正或增訂即時移除或下架是類性私密資料、被害人保護令與相關保護防治措施等規定,尤宜全盤考量性犯罪防治政策及效能,評估納入其他新興性暴力型態整體規劃之可行性,以臻周延防治體系,完善人身安全與隱私權保障。
(三) 110年10月本院召開性平會第24次委員會議:為因應日益嚴重之數位/網路性別暴力,加速防治法規立法時程並強化執法人員對是類暴力之知能,決議略以:
1. 請法務部於1個月內提出刑法修正草案(針對未經同意散布性影像、Deepfake等犯罪行為),並請衛福部及通傳會積極研議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修正草案、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完善被害人保護及相關影像下架機制。
2. 請內政部、法務部、衛福部、通傳會針對其他類型之數位/網路性別暴力防治法規,包含犯罪被害人保護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等進行全面盤整,並增進相關承辦與執法人員辦理此類案件之知能及強化通報機制,以完善相關機制。
(四) 110年12月本院函頒「性別平等重要議題(院層級議題)(111至114年)」,將「防治數位/網路性別暴力」納為本院性別平等重要議題院層級議題之一,並明訂3項政策目標:一、完善法令與行政措施及其相關成效;二、促進民眾及公部門對於數位/網路性別暴力之認知;三、全面建構數位/網路性別暴力調查統計,其範圍涵蓋法規面、教育面及統計面,並請權責部會訂定績效指標,以落實相關業務之推動。

五、 研訂111-114年性別平等重要議題
鑒於性平綱領於110年5月修正函頒,為使各機關配合推動修正後性平綱領所揭示之重要工作,本院於110年6月、7月及9月共召開11場研商會議,邀請性平會委員及各機關討論研訂「促進公私部門決策參與之性別平等」、「提升女性經濟力」、「消除性別刻板印象、偏見與歧視」、「防治數位/網路性別暴力」、「促進健康及照顧工作之性別平等」及「打造具性別觀點的環境空間及科技創新」等6項重要議題,作為111至114年推動重點。其中,前3項議題係接續前一期重要議題工作內涵,而「促進健康及照顧工作之性別平等」議題則整併及調整原「推動三合一政策之托育公共化」及「強化高齡社會之公共支持」2項議題之內容;另因應網路性別暴力新興議題之重要性與關注環境、能源及科技領域中的性別議題,新增「防治數位/網路性別暴力」與「打造具性別觀點的環境空間及科技創新」等2項議題。上開性別平等重要議題與內容,本院已於110年12月函請各部會納入機關年度推動計畫中規劃辦理。

六、 精進性別主流化
(一) 行政院及所屬各部會實施性別預算
配合本院及各部會於108年籌編109年概算階段實施性別預算新制,本院於110年起辦理性別預算執行情形追蹤作業,撰擬「109年度行政院及所屬各部會性別預算執行情形整體說明」並上載性平會網站性別平等專區,增進各界對於性別預算之瞭解與民主參與。
(二) 強化各部會性別影響辦理評估品質
參與中長程個案計畫及法律案審議,提供性別觀點審查意見,110年共審議160件計畫、34件法律案;性平會網頁建置「性別影響評估案例分享專區」,累積收錄115件案例提供跨機關觀摩學習;另研議修正性別影響評估實施範圍,朝擴大實施範圍進行,以確保各部會政策、計畫及方案均能融入性別觀點。
(三) 編撰出版「2021年性別圖像」
參考國際趨勢及重要性別議題,賡續出版「2021年性別圖像」中英文版,除與聯合國編製性別不平等指數(GII)及世界經濟論壇編製性別落差指數(GGI)進行國際比較外,並精選45項指標,以簡要統計圖表及分析,讓各界了解我國重要性別議題現況與趨勢。
(四) 協助各縣市政府推動性別主流化
1. 為協助各縣市政府更瞭解自身推動性別主流化情形,以及後續規劃符合各地需求之精進做法,性平處參考中央部會性別主流化6大工具推動經驗,研擬「各縣市政府性別主流化檢視表」,蒐集各縣市政府相關資料,瞭解各縣市政府推動情形,研提個別縣市政府建議表,提供各縣市政府精進性別主流化工作之參考。
2. 性平處編撰《各縣市政府推動性別主流化參考手冊》,提供各縣市政府推動參考,並同步掛載於性平會網站>地方性平項下(https://reurl.cc/OpQ52D),提供各縣市政府透過手冊快速瞭解性別主流化、各工具內涵及效益,運用手冊附錄之自我評估表檢視其性別主流化推動及發展概況,參考手冊中對應各項目之具體推動建議,並依各縣市政府自身發展進程,逐步納入性別主流化或性別平等相關計畫推動執行。

七、 落實《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
(一) 撰寫CEDAW第4次國家報告
1. 編纂第4次國家報告初稿:於109年12月邀集本院及其他四院撰寫人員舉辦1場國家報告撰寫說明會,說明撰寫原則及各條重點,各撰寫機關並於110年2月上旬提交國家報告共同核心文件及專要文件資料,續由本院綜整及編纂國家報告初稿。
2. 廣徵各界意見:
(1) 初稿意見徵詢:於110年5月7日公告第4次國家報告專要文件(初稿),原訂110年5月至7月辦理第1輪7場實體座談會,徵詢各界意見,惟因應疫情警戒標準提高,調整以書面方式辦理(6月中旬至8月底),統計共獲得來自民間團體、專家學者及性平會委員等33份書面意見,並由各權責機關據以修正國家報告內容後,公布機關回應意見,供各界參考。
(2) 二稿意見徵詢:於110年10月15日公告第4次國家報告專要文件(二稿),並於11月23日及12月7日辦理第2輪2場實體座談會,座談會提供無障礙環境、手譯聽打服務及同步直播服務,計有211人次參與。本院並於12月再次會同相關權責機關參考座談會意見修正報告內容,完成第4次國家報告專要文件(三稿),於111年1月辦理2場定稿會議,由性平會委員及國際審查指導小組委員提供修正意見,俾後續修正後,提報性平會委員會議。
3. 國家報告英譯及手語版:國家報告共同核心文件業於110年12月底完成英譯,俟定稿後辦理專要文件英譯及國家報告手語版事宜。
(二) 辦理CEDAW第34號至第37號一般性建議法規檢視
於109年6月函頒CEDAW第34號至第37號一般性建議法規檢視作業,邀請專家學者撰寫講義,辦理北中南3場培訓課程,由各機關參考學者專家提列之建議優先檢視法規清單,依權責認定與第34號至第37號一般性建議相關之法規命令及行政措施,並依「違反CEDAW類型案例」再次檢視。統計各機關檢視法律及命令348件、自治法規444件、行政措施1533件,共計2325件。本院業於110年4月由法律相關專業協會推薦代表及性別議題專家學者、性平會委員組成法規檢視專案審查小組,召開會議審查及確認39件不符合CEDAW,由權責機關進行修訂及改進。

八、 促進國際參與及交流
(一) 參加第4屆臺歐盟人權諮商會議
第4屆臺歐盟人權諮商會議於7月15日以視訊方式舉行,由本院羅秉成政務委員及歐盟對外事務部(EEAS)人權、全球與多邊事務總司Kristin De Peyron副總司長共同開幕致詞,雙方於性平議題部分,同意「臺歐盟性別平權合作暨訓練架構(GECTF)」延長至112年,且原訂10月舉行「臺歐盟亞洲地區LGBTI人權推動研討會—雙性人、跨性別者與同志人權保障」及「臺歐盟性別平權與人權培訓課程-促進決策及公共參與性別平等工作坊」2場實體會議延至111年舉行,並同意在性別平權及LGBTI權益保障領域上持續合作。
(二) 辦理「APEC女性建設人才打造包容性未來」視訊國際研討會
於7月28日至29日以視訊會議舉辦「APEC女性建設人才打造包容性未來」計畫成果發表,邀集國內外建築工程領域專家學者、從業者及公部門代表近百人線上與會,共同探討女性在建築工程產業的挑戰與機會。會議首日為分享彙整亞太區從業者調查意見發展而成的「政策原則」報告,並邀請加拿大與菲律賓代表交換政策經驗;第二日則邀請「最佳範例手冊」中所收錄的澳洲、馬來西亞、紐西蘭、菲律賓、美國及我國傑出女性專家及學者,透過學者專家分享經驗與觀點,以鼓勵女性參與建築及工程領域。
(三) 辦理臺捷性別平等進程對話線上論壇
性平處與捷克布拉格市政府於8月4日「布拉格同志驕傲節(Prague Pride)期間」,共同舉行「臺捷性別平等進程對話」線上論壇,由我國前婦女賦權無任所大使林靜儀及布拉格市長賀吉普(Zden?k H?ib)共同開幕。本次線上論壇係我國與捷克突破疫情封鎖,首度合作辦理性別平等議題相關會議,會議採捷克實體、臺灣視訊方式進行,突破空間與地域限制,吸引臺捷主流媒體關注報導及各國公私部門人士約達3,000人點擊觀看,且充分應用數位科技,串連多元平臺加乘宣傳效果,帶動全國各級政府機關進行國際性平交流,亦促使臺捷關係更加緊密。
(四) 參加APEC 婦女與經濟論壇(WEF)
110年主辦國紐西蘭於9月24日以視訊方式召開APEC 婦女與經濟論壇(WEF),計15個經濟體出席,我國由經濟部王部長美花擔任團長,率公私部門代表共22人與會。王部長於高階政策對話會議(HLPD),就主題「疫後時代促進女性經濟賦權」,分享我國以女性為疫情經濟復甦核心的諸多政策措施,同時表達我國期待與各經濟體合作共同促進經濟復甦。此外,本院委託國立臺灣大學辦理之「長照需求對女性勞動力供給影響研究案」,獲得2021年「APEC Healthy Women Healthy Economy(健康女性、健康經濟體研究獎)」首獎,並於會中進行發表,展現我國公私部門協力合作、提升女性經濟參與的最佳範例。
(五) 參加臺美「印太民主諮商」會議
110年臺美「印太民主諮商」會議11月15日於美國華府召開,我方由外交部曾政務次長厚仁率團出席,美方由國務院民主、人權暨勞工局代理首席副助卿Scott Busby代表主談,本院羅政務委員秉成、唐政務委員鳳及性平處代表則以視訊方式與會。其中「性別平等」場次,由駐美國代表處蕭大使美琴主持,由美國國務院促進多元性別(LGBTQI+)族群人權特使Jessica Stern及性平處吳處長秀貞簡報我國性平發展概況,雙方並就我國及印太區域LGBTQI+人權交換意見,同意於2022年在「全球合作暨訓練架構 (GCTF)」下共同辦理LGBTQI+權益及女性賦權相關議題研討會。同時我方於會中邀請人權特使於2022年來臺參與臺美合作會議,並獲初步同意,?動雙方合作的新頁。
(六) 參加2021民主峰會
美國於110年12月8日至10日召開民主峰會,並由美國總統拜登主持,我國由本院唐政務委員鳳與駐美代表蕭大使美琴併同代表我國與會,與全球100多個民主國家之領袖及代表共同討論防範威權主義、打擊貪腐及促進人權等三大主題,各國提出承諾且共同推動各項倡議。本屆會議重視人權與性平議題,拜登總統於開幕式呼籲全球領袖應促使LGBTQT+群體得以公平的參與公民社會、保護婦女及孩童不受暴力對待。美國與瑞典並於12月8日召開「強大、繁榮:提升婦女地位以促進民主」專題討論會議。本次會議我國受邀分享書面承諾清單,其中包含5項性別議題,並公布於峰會官網,以彰顯各國對促進民主人權之具體承諾。
(七) 辦理臺加性別分析與GBA+研討會
本活動係我國與加拿大雙方政府部門首次就性別分析之方法進行交流,於110年11月24日與加拿大駐臺北貿易辦事處合辦,邀集中央五院、各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以及關心性別平等的NGO夥伴(共計148人),以實體結合線上的方式共同參與,交流臺加雙方性別分析推動經驗與策略;後續於110年12月8日邀請中央政府參訓人員(共計40人),參與性別分析工作坊,將研討會所學運用於實際案例。本次活動與加拿大深度交流性別主流化推動經驗,強化公私部門看見性別的能力之外,並在人權保障及性別平權的共同價值下,合作推動更具性別觀點的政策措施,以促進性別的實質平等。

九、 推動「提升女孩權益行動方案」
(一) 賡續推動本院「提升女孩權益行動方案」
衛福部持續宣導拒絕胎兒性別篩選,以改善出生嬰兒性別比失衡問題;教育部鼓勵學校營造性別友善的跨域學習環境,使女孩有更多機會修讀男性比例較高領域之課程,以改善傳統科系中的性別隔離現象;法務部強化檢察官偵辦婦幼案件之專業能力與性別平等觀念;文化部蒐集性別相關媒體識讀案例或教案,透過民間團體推廣青年學子建立媒體識讀能力。
(二) 舉辦臺灣女孩日宣導活動
為響應國際女孩日精神,重視投資及培力女孩,性平會網頁蒐集各行政機關辦理相關活動訊息並進行宣傳,包括:教育部所屬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辦理「臺灣女孩的未來日記」特展;衛福部辦理「臺灣青少年世代意見調查」,關注新世代女孩、男孩的自我價值、生涯探索及性別中的挑戰,並於女孩日前夕辦理線上記者會,發布調查結果;文化部所屬機構亦辦理多項活動,如臺灣博物館於FB辦理「我是百看不厭的臺博女孩」抽獎活動,貼文介紹該館《解纏足紀念畫》等展品,宣導改善傳統禮俗對於女孩的歧視,以及維護女孩身心健康的重要性;另計有20個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均共同響應辦理多元活動,讓臺灣女孩發揮潛能、創造無限可能。

十、 輔導中央與地方辦理性別平等業務
(一) 辦理「110年行政院所屬機關推動性別平等業務輔導考核及獎勵計畫」
為引導本院所屬部會於擬訂政策、計畫及措施時融入性別觀點,本院訂頒「行政院所屬機關推動性別平等業務輔導考核及獎勵計畫」,惟110年度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為避免造成群聚感染,取消實地考核行程,全面改採書面評核方式辦理,評核作業期程亦延至8至12月進行。本年度考核結果,獲獎機關及獎項如下:
1. 優等獎:教育部運用各項政策工具,引導各級學校及終身教育機構推廣性別平等觀念,亦辦理活潑多元之性別平等展覽活動,為推動各項性別平等議題奠基,於相關工作投注之努力有目共睹,殊值肯定。
2. 性別平等創新獎:分別由國家鐵道博物館籌備處「臺灣鐵道產業女性員工影音資料蒐集計畫」、經濟部能源局「促進APEC能源領域女性賦權」、教育部    「運用『設計我們的世界-科技性別化創新』特展與『科學音樂劇』推動性別平等」以及文化部「文化部性別統計建置計畫」等4部會推動之創新方案措施獲獎。
3. 性別平等深耕獎:分別由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永續深耕(打造平權、生態、原民美樂地)」、行政院農委會林務局「臺灣山林的溫柔後盾」、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佼佼女油人-幸福企業友善職場」以及交通部航港局「『我可以,妳也可以』深耕海事性平」等4部會推動績效顯著之性別平等措施獲獎。
(二) 辦理性別平等高階人員交流觀摩
為強化各部會及地方政府性別平等業務推動及提升簡任級人員性別平等知能,本院於12月1日辦理「行政院所屬各部會暨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性別平等高階人員交流會」,邀請性平會委員、學者專家及各部會與直轄市、縣(市)政府簡任級人員參加,共計61人與會,透過性平委員、學者專家與各機關人員的經驗交流與分享,激發學員思考更多元的觀點,期能透過不同策略與作為,促使機關高階人員發揮影響力,強化各機關推動性別平等。
(三) 推展地方性別平等培力工作
1. 辦理實地訪評、金馨獎頒獎典禮及性別平等業務交流:為引導各地方政府於擬訂政策、計畫及措施時皆能融入性別觀點,依「109年行政院辦理直轄市與縣(市)政府推動性別平等業務輔導獎勵計畫」,邀集評審委員至各地方政府進行實地訪評,並依計畫評核結果公布成績,本次計有6個機關獲得「優等」、8個機關獲得「甲等」,以及8個方案獲得「性別平等創新獎」、6個方案獲得「性別平等故事獎」,並於12月14日辦理第19屆金馨獎頒獎典禮暨交流觀摩會,計有127人參與線上交流,藉由傳承獲獎機關之優點及進行經驗分享與交流,會後亦將交流影片上網公開,以利各地方政府參考學習。
2. 推動地方政府性別平等業務輔導作業:為積極協助地方政府提升性別平等業務能量及發展推動策略,函頒「行政院推動地方政府性別平等業務輔導作業(110-111年)」,期能透過經常性諮詢、交流觀摩、與地方性平委員會/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交流,以及訪視輔導等方式,使地方政府有效推展性別平等,並促進中央與地方交流。

十一、 舉辦性別平等觀念推廣活動
為提升社會大眾性別平等意識,消除性別刻板印象、偏見與歧視,辦理下列宣導推廣活動:
(一) 性平小學堂
為宣傳性別平等觀念,透過網路以寓教於樂方式引導學生及社會大眾關心性別平等相關議題,同時提升性別平等意識,舉辦性平小學堂有獎徵答活動,藉由線上6款闖關遊戲方式,宣導性別平等法規、家事分擔、情感教育及性別平等觀念。活動期間網頁點閱率達132萬6,854人次,並計有15萬1,371人次參加。
(二) 一起點亮性別之眼─微電影得獎作品巡迴影展
為提升社會大眾性別平等意識,辦理「點亮性別之眼微電影徵選活動」,廣邀社會大眾結合日常生活題材,創作出引發社會共鳴之作品,共計9部得獎作品。另為使性別平等之對話討論深入民間,並讓得獎作品有更多擴散發酵之機會,陸續於臺北、花蓮、彰化、屏東、金門等地辦理5場次實體活動,邀請性平專家、得獎團隊與現場民眾觀看得獎作品與座談,共計117位民眾到場互動,活動影片同時發布於「性別平等觀測站」臉書粉絲專頁,計有1,591人次觀看。
(三) 性平觀察家養成挑戰有獎徵答
為提升社會各界性別平等意識,以線上有獎徵答闖關遊戲推廣性別平等資料庫主題網站資訊服務,讓社會大眾及公務機關同仁瞭解性別平等政策及性別議題發展現況,傳播性別平等觀念。本次活動共計有2萬8,382人參與。另於本次活動所推廣之行政院性別平等資料庫主題網站於活動期間(110年12月3日至12月30日)瀏覽量為16萬7,656人次,每日平均瀏覽量為5,987次,較去年活動每日瀏覽量4,895次,略為提升。

十二、 建立我國性別平等指數架構
為促進臺灣與國際性別平等指標接軌,本院委請財團法人台灣經濟研究院辦理「建立我國性別平等指數架構」委託研究案,將歐盟性別平等指數完成對應國內現有統計數據之可行性評估,並召開專家學者座談會,蒐集在地化性別議題,初步建立我國性別平等指數架構,後續將針對現行缺漏之指標,由主管機關評估建置及蒐集資料之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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