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重要工作成果
為深化我國性別平等發展,呼應國際重視性別平等議題之潮流,本院統合跨部會推動各項性別平等政策,督導中央各部會及地方政府落實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推動性別平等重要議題、精進性別主流化、拓展在地培力與國際交流、辦理性別平等業務輔導考核並舉辦性別平等觀念推廣活動,期許性別意識能融入政府施政,確保不同性別者於各領域皆有平等享有參與社會、公共事務及資源取得之機會,最終達到實質性別平等,營造性別友善之幸福社會。
壹、重點成果
一、推動性別平等重要議題
立基本院推動性別主流化基礎及因應國家發展需要,本院性別平等處(以下簡稱性平處)以性別平等政策綱領為藍本,引導各部會,運用主流化工具規劃性別平等推動計畫(108至111年),以「推動三合一政策之托育公共化」、「提升女性經濟力」、「去除性別刻板印象與偏見」、「強化高齡社會之公共支持」及「促進公私部門決策參與之性別平等」等五項性別平等重要議題為推動重點。108年各部會聚焦重要性別平等議題為主體之各項工作成果,有效深化與落實性別平等工作。
二、正式實施修正性別預算作業
為提升各機關推動性別主流化效益,性平處精進主流化工具,其中性別預算修正制度已完成分年分階段試辦作業,自108年起正式實施新制,引導部會依據重要性別平等政策法令、性別影響評估結果以及性別主流化工具使用等,設定預期目標及策略,妥適編列預算,強化對推動性別平等工作之財務支持。
三、開啟臺歐性別平權合作交流新局面
我國與歐盟雙方自 103 年「第 26 屆臺歐盟年度諮商非經貿議題會議」起建立性別平權交流合作,雙方同意擴大人權合作範圍,納入性別平等議題,並由性平處向歐方提案,透過國際研討會、交流研習及人員互訪,掌握歐盟性別議題與發展趨勢,為我國相關政策注入嶄新思維。108年啟動3年期「臺歐盟性別平權合作暨訓練架構」,以增進亞洲地區LGBTI權利及性別平等議題為主軸,我國為平臺,新南向國家及日韓為核心,連結歐盟作為學習夥伴,進行廣泛的性別平等政策與經驗交流,未來可期向亞太國家推廣臺歐盟性別平權典範,發揮區域影響力。
四、參與亞太經濟合作會議婦女與經濟論壇(APEC WEF)嶄露頭角
我國長期以來在APEC WEF透過「科技性別化創新」提升女性經濟賦權,以及促進女性參與科技、農業等非傳統領域所做的努力,深獲APEC各經濟體肯定。108年更以推動「亞太女性建築人才建構包容性未來」計畫獲得APEC補助。此外,為呼應APEC跨領域議題合作趨勢,今年我國在申請APEC婦女經濟子基金計畫中大放異彩,包括經濟部、教育部及勞動部計有4項具性別觀點之跨領域合作計畫通過補助,為各經濟體中通過率最高者,充分展現我國推動別主流化促進女性經濟力的成果,將引領其他經濟體共同促進亞太區域女性的經濟繁榮。
貳、各項工作推動情形
一、落實本院性別平等會運作機制
於1月、4月、9月分別召開本院性別平等會(以下簡稱性平會)第20、20-2、21次會前協商會議,研商與性別有關之政策議案;6月召開第20次委員會議。在本院性平會委員的協助下,推動促進性別平等之重要工作。會議報告及討論議題摘述如下:
(一)第20次委員會議
- 1.報告案:就「CEDAW 第3 次國家報告結論性意見與建議重要規劃及具體措施」、「我國參加107 年亞太經濟合作(APEC)婦女與經濟論壇(WEF)及108 年度規劃辦理情形」等兩項議題進行報告。其中就第二項議題部分,主席裁示請相關部會配合論壇重點議題持續推動各項工作,並請科技部積極參與APEC,推動性別科技化創新相關計畫。
- 2.討論案:就「有關為建構我國工作家庭平衡之環境,建議相關部會積極研擬推動『彈性工作』」、「建請行政院全力擴增公共化托育,並審慎執行準公共化托育政策,避免托育公私比嚴重失衡」、「建請衛生福利部調整《生產事故救濟條例》重大傷害及產婦死亡之給付上限」等三項議題進行討論。其中就第一項議題,決議請勞動部持續加強宣導「性別工作平等法」相關規定,並研擬積極鼓勵措施以提升彈性工時申請比率,另請本院人事行政總處視機關需求推動試辦彈性工作;有關第二項議題部分,決議請衛生福利部及教育部盤點現行政策並瞭解民眾實際需求,以提升生育率及婦女就業率;另第三項議題部分,則決議生產事故救濟給付額度朝調增方向辦理,以照顧產婦並呼應政府鼓勵生育之政策。
(二)第20次至21次會前協商會議
- 1.報告案:就「科技部推動性別化創新之規劃機制與成果」、「性別平等重要議題(院層級)辦理情形」、「性別平等國際交流策略」、「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性別薪資揭露作法」等議題進行報告。
- 2.討論案:就「有關國人已在國外合法登記之跨國同性婚姻,其外籍同性配偶應如何辦理在臺依親居留」、「建請經濟部結合五加二產業的發展,就我國女性創業提出願景規劃與檢視相關方案推動之成效,以落實行政院性平會推動女性經濟力的政策決心」、「建請內政部及法務部共同合作,進行相關『離婚配偶的依法財產分配及其執行取得之現況分析及調查』研究案(暫擬),範圍包括夫妻財產分割、子女扶養費、贍養費、債務分擔..等,並研議提出立法以及有效暫行措施改善」、「有關雇主為工作場所性騷擾行為人之申訴處理機制,及雇主性騷擾行為適用性別工作平等法或性騷擾防治法疑義」、「因應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修法期限即將於108年5月24日屆至,請相關機關說明配套措施以及遭遇之困難」、「建請修正『醫療器材管理法草案』,納入條文規定高風險醫療器材應『建立使用者登錄制度』,有效進行上市後追蹤及監測,以保障使用者健康」、「促進國營事業董監事達任一性別不少於三分之一性別比例」、「建請修訂『行政院性別平等會設置要點』,將性平會委員遴選之消極資格條件,納入設置要點」、「建議修正準公共化托育作業要點,將其前身『居家托育管理及托育補助實施辦法』所規定之政府委辦之管理機構的各項功能,納入作業要點中」、「建請宣導並發函各縣市政府維持同性伴侶註記制度,並改良跨國同性伴侶註記相關單身證明文件要求,以維護尚未能進行同婚登記公民之權益」等議題進行討論。
二、性別平等重要議題
本院於108至111年聚焦「推動三合一政策之托育公共化」等5項性別平等重要議題工作,為追蹤議題辦理情形,性平處督導各部會定期將辦理情形提報部會性別平等專案小組,再綜整提報性平會分工小組會議及會前協商會議。
(一)推動三合一政策之托育公共化
- 衛福部等3個部會研提「透過布建社區公共托育家園,提供公共化托育機會」等6項策略,期能擴大平價、近便性與可及性兼具之公共化托育服務。重要成果包括:衛生福利部推動建構0-2歲兒童社區公共托育計畫、建置準公共化托育機制提升未滿2歲兒童送托率至13.35%;教育部增設公共化幼兒園951班、建構準公共化幼兒園機制;原民會補助已完成設立登記之「社區」或「部落」互助式教保服務中心營運所需費用。
(二)提升女性經濟力
- 勞動部等4個部會研提「促進婦女創(就)業」等6項策略,期能建構友善就業環境,提升女性勞動參與率,以及縮小職業性別隔離及薪資差距,重要成果包括:勞動部辦理多元類別職業訓練、加強宣導部分工時勞工之權益保障、將「彈性工作時間地點」納入企業表揚評選指標;經濟部協助成立女性新創事業、將性別平等友善職場相關指標,納入企業輔導、表揚/獎勵或審查等機制之評分項目;農委會推動漁業產銷班資本門補助評選計畫鼓勵漁村女性創業、辦理農民學院女性名額保障專班、田媽媽班經營管理及專業技能之課程。
(三)去除性別刻板印象與偏見
- 內政部等13個部會研提「法規修訂及落實」等7個策略,期能消除基於男女任務定型所產生之偏見,促進對多元性別及多元家庭之認識與接受度。重要成果包括:法務部完成制定「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文化部補助民間單位辦理性別議題影展、多元性別及多元家庭活動;通傳會針對廣播電視領域不同階層從業人員辦理性別平等議題研討會;衛福部針對醫事及社工人員辦理性別議題、多元性別及家庭等課程;勞動部辦理就服員、勞檢員接受性別議題課程;教育部結合民間團體辦理多元家庭宣導活動。
(四)強化高齡社會之公共支持
- 衛福部等11個部會研提「增進社會參與、提高生活自理觀念」等5個策略,期能支持高齡者積極參與社會,提高生活自理觀念,延緩老化、預防失能,減輕女性照顧負擔。重要成果包括:衛福部廣佈巷弄長照站;文化部辦理社區營造青銀合創實驗方案計畫;內政部推動騎樓整平計畫及公共環境改善計畫;交通部設置國家公園無障礙步道、提高市區客運「路線」無障礙率;科技部及經濟部開發亞健康族群日常生活輔具及推廣使用。
(五)促進公私部門決策參與之性別平等
- 31個機關研提「推動相關措施或修正相關規定」等策略,期能提升公私部門女性參與決策之比例,並促進女性賦權。重要成果包括:金管會7個部會優先建議女性或性別較少者擔任委員;故宮及文化部增加少數性別建議名單人數;衛福部及交通部推薦相同名額男女代表;輔導會修改設置要點委員組成不侷限於各處會一級主管;內政部、農委會及金管會等訂定獎勵輔導或評鑑考核措施等。
三、精進性別主流化
(一)推動修正性別預算作業
- 本院及所屬各部會公務及基金預算自108年度籌編109年度概算起,正式實施修正性別預算作業,性平處會同本院主計總處修訂預算編製相關作業規定及表件,擴大辦理北、中、南區計4場次實體教育訓練,並製作數位教材,以及於本院性平會網頁建置性別預算專區提供學習案例,以協助各機關人員嫻熟修正性別預算之操作。
(二)編撰出版「2019年性別圖像」
- 參考國際趨勢及重要性別議題,於108年1月出版「2019年性別圖像」,除性別不平等指數(GII)國際比較外,並精選44項指標,以簡要統計圖表及分析,讓各界了解我國重要性別議題現況與趨勢。
(三)提升各部會辦理性別影響評估品質
- 參與中長程個案計畫及法律案審議,提供性別觀點審查意見,108年共審議183件計畫、35件法律案;性平會網頁建置「性別影響評估案例分享專區」,累積收錄103件案例提供跨機關觀摩學習;另於10月正式實施修正性別影響評估檢視表,修正重點包括:計畫案檢視表按計畫與性別關聯程度分流評估、加強性別議題之引導文字、新增「性別諮詢員」制度,強化計畫及法律案研擬初期納入性別觀點,以及擴大由公部門性平專家進行程序參與。
(四)編算我國國際性別平權綜合指數
- 1.性別不平等指數(Gender Inequality Index, GII):依聯合國開發計畫署(UNDP)出版之「Human Development Report 2019」,將我國資料代入GII 公式計算,2018 年我國GII 值為0.053,於該報告評比的163 個國家中位居第9 名,名列亞洲第1名。
- 2.性別落差指數(Gender Gap Index,GGI):依世界經濟論壇(WEF)出版之「The Global Gender Gap Report 2018」,將我國資料代入GGI 公式計算,2018年我國GGI為0.738,較前一年提高0.004,與該報告評比的149個國家相比,排名第32名,較前一年上升1名。
四、落實《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
(一)召開「各機關落實CEDAW第3次國家報告73點結論性意見與建議之回應表」審查會議
- 為落實CEDAW第3次國家報告結論性意見與建議,性平處邀集各點次權責機關、性平會委員及民間團體,召開「各機關落實CEDAW第3次國家報告73點結論性意見與建議之回應表」審查會議,並於108年4月召開第2輪審查會議完竣。為強化權責機關自主管理及落實結論性意見與建議,性平處建置追蹤管考系統,由各權責機關自108年7月起每半年至前揭系統填報辦理情形,並規劃於109年辦理期中審查,落實結論性意見與建議之追蹤。
(二)落實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 (CEDAW)第3次國家報告結論性意見與建議之追蹤管考
- 研議及彙編「民眾向行政機關引用CEDAW指引」:依據結論性意見與建議第6、7點,研議及彙編「民眾向行政機關引用CEDAW指引(機關版、民眾版)」,當民眾主張或行使權利時,機關應主動告知及宣導CEDAW之應用,包含申訴處理流程、CEDAW資源地圖、諮詢電話及CEDAW條文暨相關案例對照等。為充實指引案例,性平處規劃蒐集各機關資料,預定於109年6月完成並函請各機關據以辦理及向所屬及民眾宣導,後續將上載於各機關申訴及性別平等業務網頁。
- 研擬司法相關人員「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能力建構計畫指引:為具體回應CEDAW第3次國家報告審查結論性意見與建議第18、19點,研提司法相關人員「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能力建構計畫指引,作為相關政府機關與團體擬定強化司法相關人員CEDAW能力建構計畫之參考。
- 規劃關於離婚的經濟後果研究:結論性意見與建議第72、73點關於離婚的經濟後果研究,經蒐集國內外相關資料及諮詢學者,規劃分別由衛福部及法務部進行「離婚配偶陷入經濟弱勢處境之成因探討及政策建議」及「從法規面探討離婚配偶經濟分配之公平性及政策建議」2委託研究案。
五、促進國際參與及交流
(一)聯合國婦女地位委員會(CSW)周邊會議
- 108年3月參與第63屆聯合國婦女地位委員會(CSW)周邊會議及我國駐紐約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辦理之「促進女性參與公共事務決策」國際研討會,分享我國推動性別平等經驗並深化與各國代表之交流。
(二)臺歐盟性別平權交流
- 1.出席「第2屆臺歐盟人權諮商會議」:與歐盟就性別平等教育及我國同性婚姻法案審議情形交換意見,並確立雙方啟動2019年至2021年3年期「臺歐盟性別平權合作暨訓練架構」之執行方向。第1年於6月24至26日辦理「臺歐盟性別平權與人權系列培訓課程─性別主流化工作坊」,邀請歐亞等9個國家參與,分享各國性別主流化的推行歷程與方法,以及於10月24至25日辦理「臺歐盟亞洲地區LGBTI人權推動研討會—婚姻平權與同志人權保障」,為亞洲地區首次官方主辦LGBTI人權保障國際研討會,會中各國代表針對性別平權政策之推動經驗進行交流,攜手促進亞洲地區LGBTI人權,共同建立性別友善之社會環境。
- 2.中譯歐盟性別平等局(EIGE)「性別平等指數(Gender Equality Index)」報告:本次中譯2017年及2019年報告除更新「性別暴力」、「交叉性不平等」之統計方法外,亦新增「職場生活平衡」主軸議題,供後續建構我國性別平等指數與各機關公務性別統計參用,以強化華語社群對於歐盟政策與性別平等進展的知能,並作為我國施政之參考。
(三)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
- 出席婦女與經濟論壇(APEC WEF):9月30日至10月5日,APEC於智利拉塞雷納召開WEF,我國由行政院羅政務委員秉成擔任團長,率公私部門共16名代表與會。
- 1.羅政務委員於WEF高階政策對話會議(HLPD)就年度會議主題「促進婦女參與經濟」(Advancing the Inclusion of Women in the Economy),宣傳我國推動性別主流化成果及呼籲APEC領袖及部長高度重視交織性歧視問題,並全面促進女性參與非傳統部門,以解決女性參與經濟的障礙與挑戰。
- 2.性平處推薦帝霖股份有限公司楊執行長佳慈參與俄羅斯「傑出女性中小企業獎」競賽,分享創業心路歷程,榮膺最佳潛力獎項,為我國首次獲此殊榮。
- 3.性平處研提「APEC女性建設人才打造包容性未來」(APEC Women Builders Creating Inclusive Future)獲APEC同意補助執行,本計畫探討APEC區域內建築領域內女性從業者,創業、升遷等所面臨的挑戰、機會及因應方式,鼓勵APEC區域內女性進入建築業領域,為我國在2019年唯一獲得APEC一般帳戶基金經費補助案件。
- 4.性平處辦理「智慧科技閃耀女農」工作坊,發表我國與菲律賓共同製作之智慧科技女農範例影片及我國智慧科技農業性別化創新成果「政策知識工具包」,就女性參與智慧農業發展的機會與挑戰提出策略,引起與會經濟體廣大迴響。
六、推展地方性別平等培力工作
- 為提升地方政府性別平等業務推展動能,強化偏遠及資源不足縣市能量,性平處分別與金門縣、連江縣及澎湖縣合作辦理「地方性別平等業務研習班」在地化班次課程,由縣府內外單位指派人員參加,深入了解地方推動困境,並邀請專家學者提供業務諮詢,與縣府同仁進行交流,本次課程共計調訓172人。此外,性平處於6月13及14日辦理「地方性別平等網絡暨策略交流共識營」,促進承辦人員相互交流,建立地方網絡平臺,達成區域間性別平等業務之連結合作;並邀請金馨獎獲獎縣市進行經驗分享交流,供各縣市政府標竿學習,活動計119人次參與。
七、辦理性別平等業務輔導考核
(一)行政院所屬機關推動性別平等業務輔導考核
- 為引導本院所屬部會於擬訂政策、計畫及措施時融入性別觀點,本院訂頒「行政院所屬機關推動性別平等業務輔導考核及獎勵計畫」,於7至12月進行評核作業,本年度考核結果,獲獎機關及獎項如下:
- 1.優等獎:教育部戮力推動性別平等教育,提升性別平等意識,營造友善校園環境,亦致力於提供優質公共化教保服務,協助父母親兼顧家庭照顧及職涯發展具有成果;財政部將性別平等納入民間參與公共建設金擘獎評分項目;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動開發各項業務與性別議題之連結,以上行下效方式,帶動同仁發想並推動業務融入性平觀點。
- 2.性別平等創新獎:分別由經濟部能源局「以創新模式產出創新產品」、內政部「翻轉中的喪俗觀念-從花甲熱劇到穿越時空桌遊-漫談喪俗文化與性平觀念」以及教育部「兒少性剝削及校園復仇式色情事件防治工作宣導方案」等3部會推動之創新方案措施獲獎。
- 3.性別平等深耕獎:分別由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宗族女性地位的提升『靈魂歸宿的自由。姑婆回家了』」;交通部高速公路局「『軟硬兼施』深耕性平驛站」;勞動部「推動工作與生活平衡,營造性別平等友善職場」等3部會推動績效顯著之性別平等措施獲獎。
(二)直轄市與縣(市)政府推動性別平等業務輔導獎勵
- 為促進中央與地方性別平等政策交流及協助地方推動業務,於6月12日函頒「108年行政院推動地方政府性別平等業務訪視輔導作業」,至地方政府進行訪視輔導計13場次,共同討論推動重點及策進作為,經調查92%以上之地方政府表示本項輔導作業符合其需求。
八、舉辦性別平等觀念推廣活動
(一)性平小學堂
- 為宣導性別平等觀念,以寓教於樂方式舉辦性平小學堂有獎徵答活動,藉由4款線上小遊戲宣導性別平等法規及家事分工、情感教育、人身安全等觀念;活動期間網頁點閱率達112萬1,358人次,完成通關並參加抽獎者合計達8萬1,555人次。
(二)性別平等創意海報徵件比賽得獎作品巡迴展覽
- 為消弭長期以來社會對於不同性別者於文化、習俗、教育、就業、家庭等領域之性別刻板印象,改變社會對於不同性別者之定型化角色期待,本院107年辦理「破除性別刻板印象」主題之創意海報徵件比賽,經評選44件優良作品,於108年4月24日舉行頒獎典禮。並持續結合部會、直轄市、縣(市)政府及其所屬機關辦理巡迴展覽及周邊活動,使活動效益擴及至國內各地。
(三)性平大尋寶家
- 為提升社會各界性別平等意識,以線上有獎徵答闖關遊戲推廣性別平等資料庫主題網站資訊服務,讓社會大眾及公務機關同仁瞭解性別平等政策及性別議題發展現況,傳播性別平等觀念。本次活動共計有2萬6,281人參與。另於活動期間,相關網站瀏覽量共計39萬8,272人次,較去年同期成長6成7。
(四)促進女性公共參與-女力研習
- 為促進公私部門女性人才交流,增加女性參與公共事務並進入決策階層之機會,本年5月6至8日、23至24日舉辦第2屆「挺身而進.女力交流-公私部門女性人才交流研習」,邀請各領域專家學者、企業代表和資深高階文官授課,本院所屬機關、地方政府、大專校院、民間事業機構及團體等公私部門共計28名學員完成38小時研習課程。另透過研習後調查顯示,學員不僅對公共政策與事務、性別平等有更進一步地了解,能將性別觀點融入業務中,亦會鼓勵女性同仁參與相關研習、投入公共治理領域。
九、推動性別平等大數據應用分析
- 性平處107年開始參與本院政務大數據應用發展計畫,108年針對已完成資料交換之數十億筆資料建置資料庫,進行資料檢證及提升運算效率;另持續擴增資料交換項目,作為瞭解女性離開勞動市場情形之分析參考數據。復經諮詢專家學者,觀察初婚女性(25-39歲)、熟齡女性(50-59歲)在加入相關變項後在職狀況的變化情形,進行描述統計。後續為深入分析,已規劃於109年評估建立相關政策模型,作為部會研議提升女性經濟力之政策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