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重要工作成果
為促進性別平等,呼應國際重視性別平等議題之潮流,行政院性別平等處統合跨部會推動各項性別平等政策,督導中央各部會及地方政府踐行「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推動性別主流化、落實性別平等政策綱領,積極促使婦女獲得「法律面」與「實質面」之平等,使不同性別的人在政治、社會、經濟、就業、文化、教育、健康、法律、家庭、人身安全等各個領域獲得充分的發展與保障,建立性別平等的幸福社會。
103年性別平等重要工作成果如下:
(一)落實性別平等運作機制:
103年共召開2次性別平等委員會議會前協商會議及3次性別平等委員會議,相關議案除督促本院各部會落實推動CEDAW及其施行法、性別平等政策綱領、提升女孩權益行動方案、性別主流化工作、地方政府及民間團體性別平等培力及國際參與外,另針對「兩岸經濟協議(ECFA)及服務貿易協議對性別之影響」、「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及辦理情形」、「提升理工領域系所女性師資比率」、「研擬戶政機關受理性別變更登記之認定要件修正」、「性侵害犯罪加害人之強制治療處所收治容量不足」、「研擬代理孕母之可行性」、「研擬軍、警(專)校及矯正學校納入性別平等教育法規範案」及「警政機關組織改造後推動婦幼安全工作之整體規劃及配套措施暨家防官職務加給案」等議題討論,藉由凝聚政府與民間不同專業背景,發揮政策規劃、諮詢、督導及資源整合的功能,強化政府與民間在婦女權益及性別平權工作上的夥伴關係,並促進國內外婦女組織的緊密聯繫。
(二)落實性別平等政策綱領:
督促各部會以「性別平等政策綱領」之7大主軸「權力、決策與影響力」、「就業、經濟與福利」、「教育、文化與媒體」、「人身安全與司法」、「健康、醫療與照顧」、「人口、婚姻與家庭」、「環境、能源與科技」及255項具體行動措施作為政策施政藍圖,定期於每年2、6、10月底前檢視具體執行成果並分工填報,並經本院性別平等會三層級會議審查確認。各機關部會填報103年度辦理成果將於104年2月填報後簡要補充重要成果。
(三)推動性別主流化:
1.各部會推動性別主流化執行計畫(103至106年度):
為強化性別觀點融入各機關業務,以落實執行CEDAW所要求採行之措施,提升性別平等業務成效,爰於102年10月28日函頒「行政院所屬各機關推動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103至106年度)」,各機關訂定適合機關特性之執行計畫。內容包括採取措施以消除對婦女的歧視、防制性別暴力(含性騷擾及性侵害)及禁止性剝削、推動具性別平等觀念之家庭教育、消除性別角色刻板印象和偏見、提升女性參與政治和公共生活、鼓勵農村女性參與農村發展、提升女性國際代表權、保證婚姻和家庭關係中的平等、確保女性教育權、提升女性的就業機會,保障女性的工作權利或工作與家庭平衡、消除在保健方面對婦女的歧視、經濟與社會福利及保證女性享受適當的生活條件等13個促進面向。
2.研議修正性別預算制度:
為持續研議修正性別預算作業、進行試辦及配套規定,業於103年1月召開第1次「性別預算工作小組」會議,通過本院主計總處提出「修正性別預算作業試辦計畫」,擇定由內政部、教育部、經濟部、交通部及衛福部等於103年先進行試辦,並於4月29日辦理試辦說明會,於7月及11月召開「性別預算工作小組」會議,與本院主計總處共同協助各試辦部會進行試辦作業及處理試辦所遭遇之問題,並持續研議修正性別預算制度。為使修正性別預算制度更趨健全並能順利運作,將分階段辦理試辦作業,持續檢討及滾動修正各項書表與配套措施,並視試辦結果評估正式推動修正性別預算制度。
3.審議計畫案及法律案之性別影響評估:
本處對各機關報送本院之中長程個案計畫及法律案進行性別影響評估審查,103年合計完成222項中長程個案計畫及90項法律案性別影響評估審查,以促進重要中長程個案計畫及法律案融入性別觀點。
(四)落實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
1.全面檢視CEDAW法規及行政措施:
本院於101年6月21日函頒「性別平等大步走-落實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計畫」,建置法規檢視系統,由各級政府機關進行法規檢視,並於法規檢視系統中填報檢視案件數計3萬3,157件法規、命令及行政措施,召開20次CEDAW法規檢視專案審查小組會議,經檢視不符合之法規及行政措施計228件,已完成修法201件,含立法機關審議中7件,餘在行政機關修訂程序中,本處將持續列管。
2.發表CEDAW第2次國家報告:
國家報告初稿業經102年12月3日本院性別平等會第1次臨時委員會議通過,於103年6月23日至26日辦理「CEDAW第2次國家報告國外專家審查暨發表會議」,邀請南韓、馬來西亞、美國、菲律賓及肯亞5位國際婦女人權專家擔任國家報告審查委員, 5位國際婦女人權專家就性別平等綜合性法制、廢止歧視性法律條文、國家人權機構、婦女和性別主流化的國家機制、消除對婦女歧視的培訓和影響評估、近用司法資源、性別角色和刻板印象、媒體角色、人口販運和剝削婦女、對婦女與女孩的暴力、政治與公共生活、婚姻移民的國籍、教育與訓練、就業與經濟機會、健康權、感染HIV或愛滋病的婦女、農村婦女、原住民婦女及身心障礙婦女、家庭與婚姻生活等面向,提出35點總結意見及相關建議。此次審查會計有逾200位政府機關官員及100位非政府組織成員參與互動及意見交流。為有效督導後續工作落實推動,已組成「落實CEDAW第2次國家報告總結意見專案小組」,於103年10至12月召開11場審查會議提供諮詢、輔導及意見交流,並邀請提交影子/替代報告之民間非政府組織參與討論。
3.推廣CEDAW:
為全面宣導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製作短片、廣播、海報及線上數位課程,積極向社會大眾推廣性別平等,逐步達成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之目標,執行成果如下:
(1)文宣:103年10月印製平面文宣海報2萬張,發放至全國各中央、地方政府及各鄉鎮市區公所,並請各鄉鎮市區公所轉送村里辦公室張貼。
(2)廣播:CEDAW「名人篇」及「潛能篇」廣播廣告於103年2月1日至3月7日期間共播放10,048次,「潛能篇」廣播廣告於9月1日至30日共播放6,589次。
(3)製作「發揮潛能篇」30秒短片:
A.於103年2月至3月由台視、中視、華視、民視、原民台等5家電視台協助播放250次;103年9月播放142次。於本院政策影音站點閱次數, CEDAW「發揮潛能篇」103年共點閱1,954次。
B.透過中央、地方政府機關及所屬機構之電視牆、數位多媒體電子看板(LCD)播放,包含:國道高速公路局所屬國道服務區及工程處、臺鐵火車站8處火車站、民用航空站、衛福部所屬醫院、國光汽車客運公司(臺中朝馬站)、港務局旅客候船中心、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及衛星電視事業、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國立臺灣圖書館、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服務機構等20處、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榮民之家及安養中心等單位。
(4)燈箱:103年12月至104年2月於桃園國際機場入境廳北長廊刊登燈箱1面。
(五)國際參與:
1.103年 5月21日至23日於北京召開APEC 婦女與經濟論壇(WEF)會議,由國發會前主任委員管中閔率公私部門共12名代表與會,會議主題為「善用女性力量繁榮亞太經濟」。我國代表團有2人於會議中擔任與談人,除與其他經濟體分享我國如何促進透過政策引導婦女參與經貿機會外,另並安排5場次雙邊會談,就促進婦女經濟參與相關議題交換意見。
2.103年 8月11日至13日參與美國於中國大陸北京辦理之「藉由良好健康提升女性經濟參與之政策建議清單」與「為PPWE建立衡量指標資料庫架構」會議,各經濟體就APEC婦女與經濟論壇(WEF)高階政策對話宣言揭示之推動促進亞太地區婦女經濟參與的五大支柱,針對其中新增列第五支柱「科技與創新」及「健康」議題討論,尋求新倡議發展方針及共識。
3.103年9月10日邀集APEC人力資源發展工作小組(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衛生工作小組(衛生福利部),中小企業工作小組(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緊急應變小組(國家災害防救中心)等APEC議題主政機關,交換推動「婦女經濟」相關議題跨論壇合作機制意見,期待建立合作管道,發揮我國各工作小組參與APEC活動之綜整效益。
4.與菲律賓貿易工業部於103年10月28日至29日共同召開「2014 APEC善用資通訊科技強化女性企業力國際研討會暨公私部門網絡會議」,邀集10個經濟體公私部門代表計255人次共襄盛舉,會中除由我國推動之「女性經濟創新發展」多年期計畫合作經濟體代表專家共同發表計畫第1年研究成果外,亦邀請加拿大、美國及日本等國專家發表女性運用ICT拓展商機之專題。
5.為促進婦女國際參與及提高國際能見度,本處及外交部共同補助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結合政府部門、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代表共31人參與第58屆婦女地位委員會(CSW)暨非政府組織會議(NGO CSW Parallel Events),大會主題為:「為婦女和女童落實千禧年發展目標的挑戰和成就」,其中11人於9場周邊會議中擔任與談人或主持人。會議期間,我國駐紐約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回應大會主題,舉辦「婦女暨女童千禧年發展目標之執行挑戰與成果」國際研討會,邀請友好駐聯合國代表官員、各國婦女團體、NGO代表及專家學者計約130人與會,深化我國與國際社會之經驗交流。
(六)推動地方性別平等培力工作:
為強化本院性別平等會與偏鄉及離島縣市婦權會/性平會的夥伴關係,訂定「103年偏鄉及離島地區推動性別平等座談會實施計畫」,於103年8月至11月間分別於金門縣、澎湖縣、苗栗縣、臺東縣及連江縣等縣市,辦理5場次推動性別平等座談會,共計約395人參與,針對推動性別平等、婦女權益促進之成效及困境、性別暴力、婦女平權意識之推動等議題進行座談,促進中央與地方、政府與民間之政策對話與經驗交流,共同討論出適合所在地區推動性別平等業務之有效作法。
(七)推動「提升女孩權益行動方案」:
1.賡續推動「提升女孩權益行動方案」:
經本處檢視各相關機關103年度1至8月之辦理成果,該方案已有具體成果,包括:衛生福利部為改善國內新生兒性別比例失衡問題,建立出生性別比監測機制,將「出生性別比之監測及記錄」納入人工生殖機構許可辦法規範之審查項目,103年1至8月出生性別比為1.069,較102年底下降0.8%,已接近自然出生性別比(1.06);教育部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家庭教育融入性別平等議題培力計畫,避免複製性別刻板化的教養態度,103年1至6月計辦理151場次,2萬2,640人次參加。
此外,為防止兒童及少年接觸有害身心發展之網際網路內容,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成立「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截至103年8月,接受民眾申訴的案件數為16,574件,透過積極裁罰及移除網路色情,有助於保護女孩及防護兒少網路安全;文化部為改善媒體與傳統禮俗對於女孩的歧視,103年出版「重要民俗導覽系列叢書」傳遞性別平等之民俗文化觀念;內政部並編撰具性別平等精神之「現代國民婚禮」專書,於103年底出版。
2.舉辦臺灣女孩日宣導活動:
本處透過發送「促進性別平等 讓世界更美好-讓女孩有發揮潛能平等發展的機會」文宣海報2萬份至各部會、直轄市、縣市政府、各鄉鎮市區公所及村里辦公處所,加強各級政府與村里基層及社會大眾對「臺灣女孩日」及平等培育女孩之認知;相關部會亦舉辦系列宣導活動,如教育部請各地方政府與各公私立大專校院及其部屬機構,於103年10月6日至11日活動當週,配合以LED跑馬字幕進行宣導,並舉辦「為臺灣女孩喝采」簡訊標語甄選活動,各公私立國小至大專院校學生均可投稿,共獲得3,404件投稿之熱烈迴響,於10月進行評審,11月公開頒獎表揚。
另外,衛生福利部亦拍攝宣導短片、舉辦推廣記者會及自行車騎行活動;文化部所屬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及國立歷史博物館並特別響應於10月11日女孩日當日未滿20歲之女孩可免費入場,歡迎女孩及民眾共同響應參觀,以達到普及宣導之效果。
(八)建置性別平等資料庫
為提升性別平等工作推動效能,並提供社會大眾接觸及使用相關資訊之便捷管道,本院於99年底研擬「性別平等資料庫計畫」,經核定納入「第四階段電子化政府計畫」旗艦計畫之一,預定於101年至105年分年度完成相關軟硬體及相關資料庫之建置。
103年推動重點為強化性別平等意識之推廣,期以主動服務方式傳遞社會大眾相關資訊,建置性別平等多媒體資料庫、國際交流及分享資料庫、地方培力性別平等業務推展資料庫及性別研究政策發展資料庫,將提供性別平等相關導讀影片、書籍、國際新知、地方資訊及跨文獻類型資料等整合式查詢服務,使民眾瞭解性別議題之態樣,提升性別意識,進而保障自身及他人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