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於今(15)日舉辦《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第4次國家報告發表記者會,本次國家報告具體展現106年至109年間,我國在消除婦女歧視、提升婦女人權以及促進性別平等之重要成果,繳出3個亞洲第一的成績單,包括108年國際性別不平等指數(Gender Inequality Index, GII),臺灣性別平等表現稱冠全亞洲;108年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以及109年女性立法委員比率突破4成,為亞洲最高。
本次記者會由行政院性別平等會執行秘書羅秉成政務委員主持,羅政委致詞時表示,臺灣能在國際被看見,除經濟成就表現外,還有性別平等及人權的進步。即使我國非聯合國會員國,仍不斷向國際人權標準看齊,自主承諾、在地實踐國際人權公約,參考聯合國審查模式,結合在地經驗,建立我國獨特的公約審查機制。目前九大人權國際公約,已有六部具國內法效力,其中CEDAW是其他國內法化人權公約的先行者,至今已完成第4次國家報告,運作模式相對成熟,且CEDAW期中審查的創新作法,值得各人權公約參考借鏡。而人權公約貴在實踐,CEDAW的實踐有賴公民社會與政府機關間齊力合作及持續落實推動相關政策。
羅政委進一步表示,今(111)年是臺灣推動人權極具意義的一年,包含:上半年通過的首部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首部國家人權行動計畫、成立行政院人權及轉型正義處,以及甫經完成的兩公約第3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下半年則由CEDAW、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及兒童權利公約國際審查接續上陣。
行政院性別平等會呂欣潔委員致詞時也表示,樂見政府逐漸走向多元、平等、開放的方向,積極與民間團體合作是推動性別平等的重要關鍵。另外,性別平等政策綱領也關注到不利處境群體女性所遭遇交織性歧視的困境與需求,並提出對應的改善措施等,符合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SDGs)「不遺漏任何人(Leave No One Behind)」的呼籲以及CEDAW精神。
隨後,行政院性別平等處吳秀貞處長也於簡報說明近年來政府推動CEDAW的具體進展,包括:完備數位/網路性別暴力法制、推動「5項性別平等重要議題(108-111)」-跨部會合作推動托育公共化、提升女性經濟力、去除性別刻板印象與偏見、強化高齡社會之公共支持、促進公私部門決策參與之性別平等;提出「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107-111)」,提供0-5歲全面照顧、友善家庭的就業職場環境、兒童健康權益與保護、友善生養配套等;制定施行《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推動婚姻平權,使我國成為亞洲第一個完成立法保障同性婚姻的國家;及修正《生產事故救濟作業辦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就業服務法》、《民法》等,提升女性生產環境、禁止兒少性剝削及人口販運、男女最低結婚年齡修正為18歲等。國家報告詳細內容,已公布於行政院性別平等會網站(https://gec.ey.gov.tw/),以供社會大眾閱覽。
性平處進一步表示,預計今年11月28日至12月2日將舉辦國際審查會議,邀請國際婦女人權專家來臺審查國家報告,提供我國推動婦女人權具體建議,屆時將邀請五院代表與會,並開放民間團體共同參與,透過CEDAW國家報告審查機制建立國際對話平臺,並和國際接軌。未來政府將依專家審查後之結論性意見與建議,研擬後續施政,持續將性別觀點帶入政府各項施政計畫中,營造尊重多元與性別平等的公義社會。
本次記者會採線上直播與實體併行之方式舉辦,蒞臨現場的貴賓包括行政院性別平等會呂欣潔委員、陳秀峯委員、陳曼麗委員、葉德蘭委員、CEDAW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指導小組尤美女委員以及政府機關代表,共同見證國家推動CEDAW的努力與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