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DAW是保障婦女人權的完整清單,我國透過簽署CEDAW公約加入書、國內法化、法規檢視、編纂國家報告及辦理各項教育訓練與宣導等工作加以落實,期待能逐步完成CEDAW公約之精神,排除任何性別上的區隔、限制與歧視,讓女性享有完整人權。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於101年1月1日起施行,第8條規定各級政府機關應於本法施行3年內完成法令之制(訂)定、修正或廢止及行政措施之改進,以符合CEDAW規定。為使各級政府機關落實推動CEDAW及保障性別人權,行政院於101年6月21日函頒「性別平等大步走-落實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以辦理CEDAW法規檢視相關教育訓練、宣導,及法規措施檢視之執行配套準備工作。
為執行本計畫,101年6月至8月行政院性別平等處辦理各級政府機關相關人員CEDAW法規檢視種子培訓營16場,參加人員2,473人;同年8月舉辦「『落實CEDAW法規檢視』各部會性別平等專案小組委員交流會議」1場,計134人參加;5月至11月由本院性別平等處與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辦理CEDAW法規及行政措施檢視講師教學工作坊7場,合計培訓233人;10月建置CEDAW法規檢視線上填報系統及辦理各級政府機關相關人員法規檢視線上填報系統教育訓練8場,參加人員958人;並督促中央及地方政府機關辦理CEDAW擴散訓練共271場,參加人員合計16,455人。總計全國101年共辦理303場CEDAW訓練,共計20,253人參訓(如表1)。
CEDAW宣導部分,本院督促各級政府機關利用刊登CEDAW訊息於網頁、以電子郵件或公文轉發CEDAW書面資料、張貼宣導海報、播放宣導影片等方式辦理CEDAW宣導,全國共計辦理3,033場,總計參加人員724,704人(如表2)。
另於101年委託專業媒體公司製作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宣導方案,包括「位置篇」、「平等篇」、「出嫁篇」及「互相幫忙篇」等主題30秒及25秒廣告、廣播帶、平面(直式、橫式)海報、機場燈箱;並委託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中心製作CEDAW數位學習課程,邀請葉教授德蘭主講「希望與導向-CEDAW介紹」及郭教授玲惠主講「CEDAW法規檢視」,刊載於e等公務園學習網(https://elearn.hrd.gov.tw),提供公務人員及一般民眾上網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