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江宜樺6月22日晚間陪同總統出席「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中華民國(臺灣)第2次國家報告國外專家審查暨發表會議」國外專家來臺歡迎晚宴,以行政院性別平等會召集人的身分,歡迎來自韓國、馬來西亞、美國、菲律賓及肯亞等五位國際婦女人權專家來到臺灣參與CEDAW第2次國家報告審查工作。
江院長表示,提升婦女權益、促進性別平等已是普世價值,我國也將這普世價值納入治國理念中落實。我國雖非聯合國的會員國,但是透過將CEDAW國內法化的方式,於2011年6月8日總統頒布CEDAW施行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使CEDAW的規定具有國內法律效力,將公約條文及一般性建議內容沒有保留地在臺灣推動實施,亦正式向國際宣示我國保障婦女人權的作為與決心。
江院長指出,依CEDAW施行法規定,各級政府機關需於施行3年內完成法規及行政措施的檢視與修正,並建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報告制度,每4年提出國家報告,邀請相關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代表審閱,並應依審閱意見檢討、研擬後續施政。在法規及行政措施檢視部分,共計檢視3萬3,157件,經專案小組審查確定違反CEDAW計226件,上述違反CEDAW條文之法規須於今(2014)年底前完成修訂,行政院將持續追蹤後續修法進度。
在國家報告部分,江院長表示,我國於2009年撰提初次國家報告,第2次國家報告已於2013年底完成,並於今(2014)年初公布。此次國家報告是參照聯合國人權理事會規範,由行政院邀集立法院、司法院、考試院及監察院等五院代表合計32個政府機關所共同撰寫,於撰寫報告前,並邀請國內CEDAW專家學者透過工作坊協助指導。另為周延納入各方意見,於報告撰寫期間共舉辦23場座談會、公聽會及專家諮詢會議,廣邀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代表共同參與討論、提供建議,歷經近1年密集討論及溝通過程,完成報告撰寫。
江院長說,行政院參考聯合國CEDAW委員會審查模式,很榮幸邀請到五位國際婦女人權專家來臺擔任審查委員。此外,本次審查會議特別邀請行政院性別平等會民間委員及長期關注CEDAW與婦女權益相關議題的民間團體代表共五位組成秘書處諮詢委員會,提供行政院專業諮詢與建議,期使本次審查會議更為周延完備,讓我國推動婦女人權的努力與成果,能夠獲得國內各界與國際社會的瞭解。
江院長指出,CEDAW第2次國家報告由行政院性別平等處與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共同合作擔任秘書單位,國家報告及民間撰寫之36篇替代與影子報告均已送審查委員。五位審查委員在參與聯合國推動婦女權益、經濟及社會文化權利相關工作上有相當豐富的經驗,希望各位委員就本次國家報告提出寶貴意見,指出我國婦女人權有所不足及尚待改進事項。行政院性別平等會將隨即建立改善、監測及督考機制督促各權責機關積極辦理,以符合CEDAW規範,使我國婦女人權保障能和國際接軌並與時俱進。
CEDAW第2次國家報告國外專家審查會議將自6月23日至6月25日舉行,6月26日並由國外專家召開記者會,發表對我國國家報告之總結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