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第2次國家報告撰寫計畫」,國家報告撰寫程序中,應建立政府部門與民間團體間之對話與意見交流機制,以廣泛收集、納入各界意見。爰由本院性別平等處辦理「CEDAW第2次國家報告初稿民間團體座談會及公聽會」,邀請曾經或目前撰寫CEDAW替代報告之民間團體、關心婦女及性別議題之民間團體、本院性別平等會委員及協助指導國家報告撰寫人員培訓之專家學者共同參與,自102年6月20日起至7月29日止,除於臺北市辦理8場次座談會外,另分別於臺中市、高雄市及花蓮縣辦理公聽會計3場次,以徵詢及收集各方意見,俾使報告內容趨於完備。